? 早報訊 昨天,市環保局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改善李滄區大氣環境質量,經過前期認真研究并積極征求意見,由李滄分局制定的《李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實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發。根據方案規劃,高污染燃料將逐步退出李滄區歷史舞臺。
方案要求全區禁止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燒設施,逐步淘汰現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推動能源結構調查,推廣清潔能源的使用,提高轄區空氣質量,完成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根據方案,將在市政府獎勵區政府的大氣污染防治獎勵資金中,優先安排資金或以獎代補形式,推動禁燃區建設工作。
依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的通知》,李滄區行政區域全部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簡稱“禁燃區”),至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記者 王磊江 通訊員 王諾 任清)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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