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濟南9月10日訊(記者 韓笑 通訊員 孔進 王海紅)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了標,但流動資金緊張,這一向是中小企業業主的“心頭痛”。日前,山東省財政出臺新規,自9月11日起,凡在山東省境內注冊的中小企業,取得政府采購合同后,均可向具有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資格的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融資業務。
“過去跑貸款,經常是磨破嘴皮子也爭取不到貸款,因為我們這些小企業體量小、擔保難,銀行一般認為貸給我們有風險,都不愿貸款給我們。”山東天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賈玉軍告訴記者。山東省財政廳副巡視員陳祥志告訴記者,山東省財政廳此次出臺的《山東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凡政府采購項目,不分資金性質(含財政性資金和單位自有資金)、不分合同金額,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可憑合同參與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銀行須對符合依法合規經營、信用資質良好、經營狀況良好、主業突出、負債適度、企業主行為規范等六條標準的中小企業,積極開展融資業務。
中國農業銀行山東省分行營業部總經理翟世勇認為,通過政府采購政策與金融資源的有機結合,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信息共享和優勢互補,激發銀行對中小微企業放貸的積極性,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據了解,降低中小企業供應商融資準入門檻,是這一政策的切入點。《辦法》要求,對采購資金為財政性資金且融資金額小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擔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貸款金額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其超過部分可引入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由專業擔保機構為供應商提供保證。融資利率原則上不得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 . 25倍。
政府采購合同申請信用融資的程序是否繁瑣呢?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處長董蘇彭表示,山東省財政廳在流程上,通過網絡系統實時推送政府采購項目中標(成交)公告和雙方簽訂的合同,各銀行等金融機構自動獲取。各金融機構建立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綠色通道,對申報材料齊全完備的,金融機構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于審批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而對列入金融機構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備選供應商庫的供應商,其融資資格可保留一年,一年內供應商均可憑政府采購合同申請貸款,無需重復上報申請基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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