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廣西玉林市副處級(jí)退休官員陳家豪因涉嫌貪污被捕,2008年被判無期徒刑,2011被宣告無罪。
陳家豪從2013年開始申請(qǐng)國家賠償一直無果。目前,事情迎來了轉(zhuǎn)機(jī):8月5日,玉林中院下發(fā)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賠償陳家豪27萬余元。 宗和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bào))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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