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日前,省物價局聯合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完善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政策》,針對高校與企業合作辦學收費政策進行了相關規定。校企合作辦學項目堅持財政、學校及企業投入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按照合理補償成本的原則核定學費指導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具體學費標準可根據不同合作形式、不同專業、辦學質量以及招生計劃完成等情況上下幅度,上下浮動幅度一般不超過30%。這也意味著,校企合作辦學每學年的學費最高不得超過10400元。
此外,校企合作辦學項目堅持財政、學校及企業投入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按照合理補償成本的原則核定學費指導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具體學費標準可根據不同合作形式、不同專業、辦學質量以及招生計劃完成等情況上下幅度,上下浮動幅度一半不超過30%。
今后將加強校企合作辦學收費管理,高校招生前應在招生簡章中公示校企合作專業名稱和招生計劃,并按有關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省教育主管部門應定期對高校校企合作項目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對省物價、財政主管部門應對校企合作項目的收費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和監督。嚴禁以合作辦學為名變相高收費,對達不到辦學要求、虛假宣傳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合作項目,教育部門應停止其招生資格;對違規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由物價部門應依法嚴肅查處。(記者 李沛)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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