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污、索賄690余萬元,3年玩網游花去1500萬元……常州武進區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某被檢察辦案人員稱為 “奇葩科長”。因癡迷于游戲,他最終因貪污索賄數百萬元而身陷囹圄。(《京華時報》7月16日報道)
這個被檢察人員稱為“奇葩科長”的丁某可不是“一般人”,作為“富二代”的他每年光從父親那里拿到的“零用錢”就多達200萬,而他的母親更是會隔三差五地塞錢給他。不過富裕的家境卻并沒有遏制丁某的貪欲,反而徹底把他“慣”壞了,讓其沉迷于網絡游戲,養成花錢沒有節制的習慣,并且一發而不可收拾,最終落入犯罪的深淵。
不過,慣壞丁某,讓其墮落至此的只有他的父母嗎?
在新聞報道中有這樣一些細節,“因癡迷于網游,丁某大部分時間都用來打游戲,在家通宵打游戲是家常便飯,上午幾乎不到辦公室,下午也難得看到人影,很多工作都是打電話指派下屬去做”——為什么在長達3年的時間里,丁某可以如此自由散漫,卻沒有上級領導對其進行約束和管理?
“2008年上半年,丁某因吸毒曾被警方處理,屬于有前科之人。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就在2008年下半年,丁某居然入了黨;2009年又晉升為綜合科科長”——丁某所在單位的入黨審查和晉升審查是否都是形同虛設?
不僅如此,丁某以手中的“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權”,大肆向當地的廣告公司索賄,通過虛開發票、收入不入賬的方式瘋狂斂財,甚至還通過注冊皮包公司的方式將手中的權力“變現”——丁某的做法如此瘋狂、如此明目張膽,當地城管部門的財務審計、紀律監督又去了哪里?
顯然,正是這層層環節對丁某的放縱,“慣”得他不知克制收斂、無視黨紀國法,最終換回了18年的刑期。“慣子如殺子”的道理放在對官員的任用上同樣管用,丁某的案例讓人明白,在制度設計上,權力的有效監督與限制才是對官員最大的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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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