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侯彥平 通訊員 丁兆專 蘇愷) 7月14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報4名終生禁駕人員名單。該4名禁駕人員均為酒駕或肇事逃逸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記者了解到,這是日照交警部門今年以來第三次公布終身禁駕名單,三次共公布11人,均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和酒駕交通肇事。隨著每次名單的公布,極大地觸動了機動車駕駛者們的神經。據民警介紹,兩種什么情況會被終生禁駕。一是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此次終生禁駕的4人中,涉及酒駕案件1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起,均造成較嚴重的人身傷害事故甚至死亡,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并被公安部門處以終生禁駕的處罰。
據民警介紹,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機動車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開斗氣車、酒駕、交通肇事等新聞也越來越多。尤其是一些酒駕的司機,不僅不顧自身的安全,也嚴重威脅了他人的安全,人在飲酒后,酒中的乙醇即會麻痹人的神經,使之過于興奮或情緒較為低落,反應遲鈍,判斷能力減弱。在這種情況下,難以保證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另有一種駕駛者無視于交通規則,視馬路為賽車道,超速、飆車、闖紅燈,給自己造成損失時也嚴重侵害了別人的生命安全,更可恨的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是及時的施救,而是選擇逃逸,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時的救治而死亡。對以上兩種情況公安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終生禁駕的處罰,不僅是對法律的尊重,也是對駕駛人一種長久的懲戒。據了解,為加強對終生禁駕人員的監督和管理,交警部門將終生禁駕人員身份信息錄入公安系統交通管理數據平臺,如果名單中人員拿身份證去考駕照,就會被發現并制止。如果名單中人員駕駛車輛,則要按照無證駕駛來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