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青西新區男子李某酒后駕車倒車時撞了一輛轎車,雙方協商未果報警。就在等交警出警過程中,李某竟然又鉆進附近一家飯館喝起了酒。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達到138.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記者昨天了解到,李某近日被黃島法院判拘役兩個月,罰款6000元。
李某家住青島西海岸新區。2014年6月26日中午,李某在新區區中心一家農家小院餐館吃飯時喝了一些酒。當天下午2時15分許,李某駕駛自己的小型轎車準備離開,當他由東向西倒車時,與市民王先生停放在餐館門口的轎車相撞,兩車都有損壞。王先生聞訊后趕來,雙方協商未果后報警。
此時,令人意外的一幕發生了,在等待民警出警的這段時間,李某竟然再次進入這家餐館喝起了酒。交警趕來后,發現李某渾身酒氣,交警對李某進行了吹氣檢測,感覺他有醉酒嫌疑,于是帶他到附近醫院抽血化驗。經檢測,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8.5mg /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2014年8月15日,李某被取保候審,今年3月19日,當地檢察機關就此事向法院提起公訴。黃島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此案認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最后,法院判決李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記者 趙玉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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