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省麗水市超生二孩的吳娜(化名)反映,當地征收 社會撫養費與結扎捆綁——當地計生部門稱,如果她主動結扎,社會撫養費按照當地年人均收入的2倍征收,若不結扎則按最高檔 4倍征收。當事部門回應稱,結扎不是強制,結扎少征收社會撫養費為獎勵。
強制結扎早已是一個泛黃的記憶,但強令結扎似乎并未走遠,只不過披上了溫情脈脈的馬甲,比如以“獎勵”的名義要求婦女結扎。說到底,這不過是變相的強迫。按當地年均收入計算,結扎少交5.5萬元,不結扎多交5.5萬元,對于普通民眾來說,吳娜左右為難,當地計生部門的工作人員或許也會覺得委屈。因為按照《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社會撫養費是按當地年人均收入的2倍還是4倍征收,他們擁有自由裁量權。沒錯,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額度有自由裁量空間,但是,自由裁量權也不能太過隨意,總要依一定的規矩。拿裁量權作擋箭牌,結扎才能少交錢,想少交錢就得結扎,貌似理由正當,實則透著冷漠與居高臨下。
稍微留心即可發現,不節育就不能落戶,不節育就要多交社會撫養費,這樣的事情并不只發生在麗水,也都很難說背后沒有利益驅動的成分。國家衛計委曾表示,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的強制措施開展計劃生育工作,并將加強督促檢查。對那些任意利用社會撫養費“綁架”公民結扎或不給小孩上戶口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責任人。當然,要更好地保護公民權益,在頂層設計上應釜底抽薪,比如健全相關政策和完善相關制度,不讓計生工作人員有亂來的理由。
7月10日《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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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