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公布改革方案稱,人大將嚴控包括官員、企業家在內在職博士生的錄取比例,并縮減了包含省部級官員在內的兼職博導人數。官員愛學術,本是一個“雅好”,至少比沉醉于酒池肉林、醉生夢死好一千倍,只不過前提是,嚴格按學術的游戲規則辦事。問題恰恰在于此,官員當兼職博導,很多時候并非學術了得,到了博導水平,而是權力到了一定程度,令大學折服,以博導帽子誘惑,各取所需,“互惠互利”。
縮減省部級官員當兼職博導,嚴控官員、企業家在職攻讀博士,用近乎一刀切的形式遏制這種現象,是保障程序正義的表現,其初衷還是值得肯定的,只不過也容易出現“誤傷”。一些真正有學術水平且并有心“傳道授業解惑”的官員,或者真心向學的官員、企業家可能因此被拒之門外。正如有人指出的,問題并不是出在兼職或在職制度本身,而是出在是否執行了學術規范,是否建立了嚴密的質量監控機制。假如大學看中的官員,能夠通過大學嚴格的學術考核、遴選機制,符合博導學術資格、具備帶研究生條件,那么應該不影響他當兼職博導。同樣,如果官員、企業家的知識水平達到攻讀博士的要求,并有條件完成學業,能夠通過嚴格考試、論文答辯,一樣可以授予博士文憑,英雄不問出處。在官員兼職博導、官員企業家讀博的問題上,大學不僅要做減法,還要做加法,讓制度更完善,讓學術更規范。
6月26日《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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