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19日訊(見習記者 徐軍) 近日,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的意見》,山東省將在試點醫院推出按病種收費的改革。
根據《意見》,2015年7月31日前,全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醫院對急性闌尾炎、腹股溝疝等11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費。2016年起,全省所有縣級及參與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醫院,實行按病種收費數量不得少于50個。
《意見》要求,在加強臨床路徑管理上,符合臨床路徑準入條件的病種,一律實施臨床路徑管理,不得規避臨床路徑管理,將規范開展臨床路徑與綜合目標考核以及評先評優工作掛鉤。病種收費標準將以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為原則。
為保障按病種收費改革的順利實施,《意見》提出,建立按病種收費監督評價機制和指標體系,定期督查、通報。將按病種收費作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醫院績效考核。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
“按病種收費”是目前國際上控制醫療費用的通行做法,即將治療某一病種所需要的醫療服務合在一起,計算出標準費用。根據醫院不同級別,設定不同的標準,每個醫院等級不一樣,收費也不一樣。青島此前推行的單病種收費就是按病種收費的一種嘗試。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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