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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2015世界休閑體育大會
全國全民健身操舞大賽總決賽 一、比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5年9月14日-21日
地點:青島市世博園
二、舉辦、主辦、承辦、協(xié)辦單位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世界休閑組織(World Leisure Organization)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
青島市人民政府
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
承辦單位: 青島市執(zhí)委辦
萊西市人民政府
協(xié)辦單位:青島市健身操協(xié)會
全國全民健身操舞競賽委員會
三、參賽單位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體育局有關處室,各大、中、小學、幼兒園、部隊、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各行業(yè)體協(xié),街道社區(qū)及健身俱樂部。
四、競賽分組及年齡規(guī)定
1、學校組:小學組(小學乙組7-9歲,小學甲組10-12歲),初中組、高中組,大學組(普通院校組、體育院校組);
2、社會組(俱樂部組):幼兒組(6歲以下)、兒童組(7-12歲)、少年組(13-17歲)、青年組(18~35)歲、中年組(36~55歲)、老年組(56~70歲);
3、其他組:部隊、行業(yè)體協(xié)、地級市
五、項目設置
(一)有氧健身操(舞)
1、規(guī)定動作:
1)《全國全民健身操等級規(guī)定動作》1-6級 ;
2)第三套《全國健美操大眾鍛煉標準規(guī)定動作》1-6級(不包括地面動作);
3)校園青春健身操(健身操基礎套、提高套,啦啦操基礎套、提高套);
2、自選動作:
1)有氧健身操、有氧健身舞,自由舞蹈、健身輕器械健身操、表演輕器械健身操、表演輕器械健身舞;
2)有氧類(FIG)自選動作:有氧舞蹈、有氧踏板;
(二)時尚健身課程
1、自選動作: 由領操員帶領的任意一種團操創(chuàng)編套路,
1)徒手課程(傳統(tǒng)有氧健身操、各類健身舞蹈、瑜伽、肚皮舞等)
2)器械課程(踏板、健身球、橡皮帶、杠鈴等)
(三)廣場健身操(舞)
1、規(guī)定動作:
2013年《全國廣場健身操(舞)規(guī)定動作》
2015年《全國廣場健身操(舞)推廣規(guī)定動作》
2、自選動作:徒手廣場健身操、徒手廣場健身舞、輕器械廣場健身操、輕器械廣場健身舞
3、柔力球操、木蘭扇
(四)街舞
1、規(guī)定套路:
2012年街舞推廣套路
2013年街舞推廣套路
2014全國街舞推廣套路:Hiphop推廣套路、Street jazz推廣套路
2015全國街舞推廣套路:Hiphop推廣套路、Street jazz推廣套路
2、齊舞自選套路比賽
綜合風格齊舞(任意街舞風格均可)、Breaking齊舞組
(五)民族健身操(舞)
自選動作:民族健身操、民族健身舞、民族輕器械健身操、民族輕器械健身舞
(六)PK大舞臺(18歲以上成年運動員參賽)
(1)瑜伽體位PK賽:
1)規(guī)定體位展示(集體展示)
2)1分半種自由體位表演
(2)街舞pk賽
1)齊舞自選套路
a、綜合風格組b、Breaking齊舞組
2)集體斗舞比賽:(Breaking齊舞組前四名隊伍3對3 PK)
(3)明星團操教練PK賽:個人
1)領操2-5分鐘
2)才藝1分鐘展示(身體動作類)
3)健身時裝展示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隊伍與人數(shù)
1、廣場健身操(舞):12—36人,其它項目參賽人數(shù)均
為6-24人;
2、FIG有氧舞蹈、有氧踏板:參加全國健美操錦標賽的
選手此項目可直接參賽,參加人數(shù)6-8人。
3、各參賽隊報名時可報候補運動員2名,只有報名的運動員及候補的運動員才有資格參加比賽;
4、各“推廣示范省市”分站賽參賽單位不得少于30支;組織參加總決賽隊伍不得少于10支120人;
5、沒有列入“推廣示范省市”的可向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申請組織省市推廣比賽,沒有組織推廣賽的省市基層單位可就近參加其它省市全國分站賽,也可直接報名參加總決賽;
6、參加總決賽超過10支隊伍的省市,將有資格參加2016年推廣“示范省市”的申報。
(二)總決賽頒獎晚會
1、大會將由指定傳媒機構對參賽代表隊進行系列報道,
各隊報名時需提交隊伍文字介紹(50字以內(nèi))和標準3號隊旗,顏色不限;
2、“推廣示范省市”可推薦3個優(yōu)秀節(jié)目、其他省市可推薦1個優(yōu)秀節(jié)目,于分站賽結束后將視頻發(fā)到大賽組委會,參加總決賽頒獎晚會節(jié)目的遴選。
(三)經(jīng)費
1、所有參賽人員差旅費、食宿費自理;
2、各參賽單位領隊、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報名時繳納個人信息管理費(含報名信息、參賽信息、制證信息、成績信息和獲獎信息、查詢)50元/人,報名確認后不予退還,替補運動員、工作人員正常繳費;
3、競賽組織獎勵辦法:凡組織參加本次大賽總決賽的參賽隊伍達10支以上及運動員人數(shù)超過120人以上的分賽區(qū)總領隊,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標準;高鐵、動車二等座)及食宿費由大會承擔。為推動全民健身操舞運動在全國及各省市的發(fā)展,組委會對各賽區(qū)組織有特殊貢獻的相關人員特設“全國全民健身操舞運動推廣基金”
4、裁判長、指定裁判員差旅費、食宿費由大會承擔;隨隊裁判員食宿大會統(tǒng)一安排,執(zhí)場裁判勞務費由大會承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
(四)參賽保險
為確保參賽人員比賽期間的人身安全,所有參賽人員(包括:領隊、教練員、運動員、工作人員和隨從人員等)。必須在參賽所在地辦理賽事期間的個人或團隊意外傷害醫(yī)療險,報到時須出具保險合同原件,組委會將嚴格審查。未辦理意外傷害醫(yī)療險的個人和團隊一律不得參加賽事所有活動,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個人和團隊自行負責。
七、競賽辦法
(一)所有項目只進行一輪決賽,各單項出場順序賽前由組委會統(tǒng)一抽簽決定,抽簽在截止報名后一周內(nèi)完成;
(二)成套動作時間:自選動作所有參賽成套時間為2分加減10秒(除PK大舞臺比賽項目);
(三)PK大舞臺
參加資格:凡報名參加總決賽參賽項目獲得特等獎、一等獎的運動員,均有資格報名(賽事現(xiàn)場)參加此項活動。
1、瑜伽:PK出男、女各3名,頒發(fā)證書與獎金,4-6名頒發(fā)證書與獎杯;
2、街舞:團體PK出各單項前3名,頒發(fā)證書與獎金,4-6名頒發(fā)證書與獎杯;
3、明星團操教練:個人PK出男、女明星各前3名,頒發(fā)證書與獎金,4-6名頒發(fā)證書與獎杯。
(四)執(zhí)行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審定的《2015年全國全民健身操(舞)評分指南》修訂本。
八、錄取名次及獎勵
(一)全國總決賽獲獎成績按照:特等獎30%,一等獎40%、二等獎30%的比例按組別錄取,并頒發(fā)證書。
(二)參賽運動員及參賽單位均可獲得獲獎證書。總決賽獲得各組別、各級別、各單項特等獎中的“第一名”及特別獎的單位將獲得獎杯或牌匾; 各組別各單項不足三支隊伍,只頒發(fā)一等獎;
(三)獲得特等獎的隊伍,將獲得參加2016年亞洲體操健身操舞項目比賽的資格證書;
(四)總決賽各組各單項決賽獲得特等獎、一等獎隊伍的練員,將頒發(fā)總決賽“年度優(yōu)秀教練員”證書;
(五)各組別特別獎設置(參見附錄2);
(六)PK大舞臺:前三名設立獎金并頒發(fā)證書,其余頒發(fā)獎勵證書及紀念品。
(七)大賽所有獎項證書及獎杯均由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全國全民健身操舞競賽委員會頒發(fā)。
九、報名及報到
(一)報名
1、經(jīng)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同意組織省市推廣賽事的省市,由各分站賽組委會統(tǒng)一報至總決賽組委會;沒有組織統(tǒng)一比賽的省市,可直接向總決賽組委會報名;
2、請于總決賽前30天登錄“全國全民健身操舞大賽官方網(wǎng)站www.qmjscw.com”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比賽音樂(自編動作MP3格式).
3、參賽運動員人數(shù)在24人以下的單位可報領隊、教練各2名;25人以上的參賽單位可報領隊、教練各3名。確認報名后一律不得更改組別、級別及參賽項目;如確系誤報需更改,經(jīng)大賽組委會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交納更改手續(xù)費100元/次。
4、各單位參賽項目根據(jù)報名表的要求報名,每單位可報多類別項目(參見競賽內(nèi)容),但每名運動員報名兼報不得超過兩個大類、四個小項;街舞單項參賽運動員兼項不得超過三項;
5、各參賽隊報名不得跨組、參賽運動員不得跨級報名。同一參賽項目的人員必須屬于同一參賽組別(如小學組、初中或高中、大學普通院校組、體育院校組、高水平運動隊組、社會組等),組別鑒定以報名截止日期為準;
6、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0日,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到
1、報到及離會時間
1)9月14日報到,17會離會
學校組:小學組
社會組:幼兒組、兒童組、中、老年組、其他組
2)9月17日報到,22號離會
學校組:中學組(初中、高中)、少年組、大學組(普通院校組、體育院校組)
社會組:青年組、其他組
3)欲參加頒獎晚會的隊伍可提前申請22號離會。
2、報到地點祥見補充通知。
3、參賽運動員須帶身份證(學生須帶學生證)報到,以備大會資格審查;
4、裁判員請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準時報到;
5、參加自選動作比賽的運動隊,報名時將音樂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并攜帶參賽音樂以備份。
十、仲裁與裁判
(一)裁判長由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指定,裁判員由各分站賽推薦參加過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全國健美操及全民健身操舞年度資格培訓班”,并通過考核獲得年度執(zhí)法資格的裁判員,輔助裁判由承辦單位選派。
(二)裁判員報到時攜帶裁判服、裁判證和裁判徽章,不按“中國健美操協(xié)會裁判員管理辦法”執(zhí)行的裁判員,競賽組委會將不予安排裁判工作。
十一、其他
(一)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由賽事活動承辦單位協(xié)調當?shù)卣毮懿块T成立救援和保障機構,包括財政、公安、消防、交通、衛(wèi)生、氣象、通訊、供水、供電等;
2、賽事活動組委會下設安全保衛(wèi)部具體履行安保職責,組委會負責人為安保工作第一責任人;
3、賽事活動組委會須確定應急工作信息員和應急電話,負責預警信息的采集和匯報。組委會負責對信息員和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4、預警信息按應急工作組織程序逐級上報,重要信息要隨時報告。
(二)本規(guī)程解釋權歸大會組委會。
(三)規(guī)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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