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鄔明洋 通訊員 萬鵬) 近日,記者從平度市教體局了解到,為不斷提高中小學干部隊伍專業化水平,加快推進教育家辦學步伐,平度市于近期出臺了《關于改革完善中小學干部管理體制實施學校去行政化的意見》,至此,平度市150余所學校校長將摘掉行政“官帽”
取消學校干部行政級別
《意見》規定,平度市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全日制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教師進修學校、成人教育學校實施去行政化,學校干部一律取消行政級別,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學校現任干部行政級別繼續保留,實行檔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級別,新設立的中小學機構不再確定機構規格。
同時中小學校長(園長)的選拔、聘任、管理,根據《義務教育法》、“青廳字〔2013〕16號”和“青政辦發〔2014〕4號”文件規定由平度市教體局黨委組織實施,副校長(副園長)根據工作需要由平度市教體局黨委選派,或由學校黨組織在核定的職數內按規定程序選任,報平度市教體局備案;中層干部的選拔、聘任、管理由學校黨組織根據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報平度市教體局備案。
實施聘期制,學校干部定期交流
實行中小學干部聘期制,中小學干部每個聘期為3年。校長在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個聘期的原則上進行交流,特殊情況也不得超過3個聘期。中小學干部聘任期滿后,經考察、考核合格可以續聘。離任干部由所在單位安排適當工作,與在職人員一樣正常上班,到達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適當延長優秀校長的任職年齡,高級及以上校長的離任年齡一般不低于55周歲(其他干部參照執行)。特級校長和特別優秀的高級校長,根據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離任年齡。
推行校長職級管理制度
適時推行校長職級管理制度,校長職級分為特級校長、高級校長、中級校長、初級校長。特級校長數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學校長總人數的2%以內,并兼顧各級各類教育和城鄉學校。特級校長的職級評審報請青島市教育局組織;其他校長的職級由平度市教體局組織評審,報青島市教育局備案。校長待遇參照《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青島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工資的實施意見》(青人社發〔2013〕39號)和拔尖人才獎勵的有關規定由平度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