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代玲玲 報道
本報濟南5月15日訊 為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在促進節能減排和資源優化配置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日前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對我省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行適當調整。據測算,該政策將為全省工商業電力用戶每年減少電費支出約4億元。
調整尖峰電價政策,縮短尖峰電價政策執行時間,由全年執行調整為在電力供需緊張的6-8月實施,其他時間不再執行。尖峰時段仍為:10:30-11:30、19:00-21:00兩個時段,尖峰電價仍按基礎電價上浮70%確定。電價浮動幅度也有所調整,將現行高峰、低谷時段電價按基礎電價上下浮動60%恢復為50%。平時段按照基礎電價執行。
此外,為增加工業企業夜間生產時間、提高產量,根據目前用電負荷狀況適當調整峰谷時段,調整后的時段為:高峰時段:8:30-11:30,16:00-21:00;低谷時段:23:00-7:00;其余時段為平時段。
據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另據了解,上述所調整的用電政策主要針對工商業用電,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將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出臺,目前,居民生活用電仍然執行階梯電價。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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