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8日訊(記者 魏海洋 ) 5月8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青島市職業學校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公開征求意見,5月15日前市民可多種方式反映意見。
據悉,按照規定,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每年到企業實踐鍛煉累計應當不少于一個月。職業學校可以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允許學生工學交替,完善學生學籍管理。學生到企業實習的,職業學校、接收實習學生的企業和實習學生應當依法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禁止通過營利性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
禁止安排學生進入三大類崗位和場所實習:與所學專業無關的崗位;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崗位;酒吧(烹飪類專業除外)、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除此之外,企業、事業單位不得接收、安排職業學校一年級學生頂崗實習。頂崗實習學生實習報酬不得低于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實習報酬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直接發放給學生本人,并在三方實習協議中明確報酬標準;其他實習,實習單位可以給予實習學生適當補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取、截留學生實習報酬、補貼。
記者了解到,市民可以將有關修改意見和建議于5月15日前反饋到有關部門。據悉,共有四種方式,一、青島市政府法制網(網址:
http://fz.qingdao.gov.cn)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二、信函方式寄至: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二處(郵編:266071)、青島市延安一路29號乙青島市教育局職業教 育與成人教育處( 郵編2 66012)。三、電子信箱:faguierchu@ 16 3.com ,qdzc2010@sina.com。四、聯系電話/ 傳真:859115 00,82713350。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