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5月5日訊 5月2日,從煙臺來青島旅游的馬先生在青島臺東步行街一家名為手機廣場的店鋪,花4300元購買了一部蘋果iPhone6手機,交完錢卻被告知必須開通每月最低消費188元的4G套餐。馬先生要求退款,但對方提出的條件太苛刻。他只好選擇再買個另外的手機,價格多退少補,結果1500元的手機這家店賣給他3300元
“當時店員介紹蘋果手機正在搞活動,只要4699元,還能送一個平板電腦或者話費充值卡。”馬先生考慮到自己不需要這些贈品,就與店員商量將贈品的價值折算在手機費用中,于是馬先生就以4300元的價格買到了這部手機。
“等我刷卡之后,店員才說這部手機需要綁定一個青島本地的移動手機號,每個月還要最低消費188元,也就是說我買的是個移動定制機,根本不是裸機。店員說這個手機是跟移動公司一起做的優惠活動,只能用移動的4G卡才能激活,而且要我每個月打電話激活一次。”
“如果早知道是訂制機,我絕對不會買。”馬先生要求退貨,但對方卻表示手機已經激活,所有的信息已經上傳到移動公司了,這件事得由移動公司處理,“他說如果移動公司同意退款,我得在接到通知的兩個小時內到青島膠南的總公司辦理手續,到不了就算違約,要扣30%的購機款。”
由于馬先生沒有同意這個退款方案,店員表示可以更換其他型號的手機,手機價格多退少補。“我當時著急回煙臺,就同意更換一部三星手機,價格是3300元,店員當場退給我1000塊錢。”馬先生回到煙臺詢問了其他商場的同款手機價格后,才知道這部手機只賣1500元,手機廣場卻賣給他3300元。
5月4日一早,馬先生與朋友再次找到這家手機廣場要求退貨。遭到拒絕后馬先生向青島臺東第二工商所進行了投訴。最終經過調解,手機廣場答應退還馬先生購買手機的3300元。
信網也以購機的名義來到手機廣場,向店員詢問蘋果iPhone6手機的價格,“要贈品的話4699元,不要贈品就4399元。”店員告訴信網,這個價格是跟移動公司合作推出的優惠價,“是合約機或者定制機嗎?”對于信網的這個問題,店員給出了非常明確的回答:“不是,就跟正常在商場里買裸機一樣,你插上卡就能用。”
對于店員的這種說法,手機廣場負責人冉先生表示是消費者的理解有誤,“我們店主要做定制機,因此價格比較便宜。如果要買裸機,價格肯定比外面商場的高一些。退貨的這位顧客沒有理解什么是定制機,而且他的消費水平也達不到最低的消費額度。”
信報全媒體記者 于曉 杜杲燃
[編輯: 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