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馬滌明
又一坊間傳言被證實,貴州納雍“16歲未成年少女疑被5名執法人員灌酒致死”事件中,和少女喝酒的5人確系執法人員。媒體調查發現,5人均為納雍縣規劃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其中3人是聘用人員,另2人是事業編制,且是領導職務。(5月1日澎湃新聞網) 4月22日,這一事件剛剛見諸網絡,標題就是“16歲少女疑被執法人員灌酒致死”,事實上真相已經傳播出去,瞞不住了。但當地似乎統一了口徑——“捂”。4月27日,警方稱“詳情不便透露”;政府網站則稱涉事人員為“相關人員”;次日,縣委宣傳部稱“沒有執法人員及其他公職人員”;而當日深夜,縣政府網站又改口說,涉事5人為縣規劃局5名男職工,但仍未明確5人是否為執法人員。涉事人員身份,只需個把小時便可查清;官方不是不掌握,而是不想公開,或不敢公開。究竟顧慮什么?最無法理解的是,明知瞞不住、捂不住,卻還要瞞、還要捂。
媒體、公眾已經完全知曉實情,并且官方其實也知道不可能捂得住,但就是不肯說實話,這是何必?是不是說謊話,只要是出于“維護”官方形象的,就完全可以張嘴就來?否則,否認丑聞的官方發言怎么總是在第一時間出現,既無需調查核實,也不留一點后路?某些官員丑聞,上午的單位回應還說“無此人”,結果下就“有了”,但如此輕浮的“造謠”卻不被追究。那么,除了對“正確出發點”的官謠官謊存在默認,甚至認為有功,還會有別的解釋嗎?官謠官謊每令政府公信不堪,一再引發“狼來了”效應—— 公眾已分不清真假,即便官方說真話,公眾也不敢信了,但一些地方和官員仍不吸取教訓。如果某些政府部門對官謠問題總那么淡定,重量版的“狼來了”的故事恐怕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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