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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1-2020)》的決議。規劃中提出對于13片歷史街區,既要整體保護也要小單位搞活,構建出七大類多層次的綜合保護體系。
部分歷史街區成片被拆 會議上,市規劃局局長王亞軍作了關于《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1-2020)》的報告。王亞軍說,1994年,青島成為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在名城保護工作中做出了不少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建設缺少歷史傳承,城市面貌“千篇一律”,風貌特色逐步消失等。
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員會發布了相關調查報告,島城南部臨海的中山路、八大關等歷史街區較完整地保存了城市建設初期的空間格局,但偏北的館陶路、黃臺路等歷史街區,保護力度較小,甚至成片拆除。同時,部分保護區域年久失修。另外,歷史城區和一些保護街區存在比較嚴重的私搭亂建行為,加劇了居住環境的惡化。
數量由10片增至13片 “規劃編制前,組織開展了首次全市域范圍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要素普查。”王亞軍說,從工作內容來看,規劃突出青島城市特色。提出“老城區重在做優做美,延續青島百年歷史文脈,彰顯山海城特色,著力加快城區改造提質和內涵式發展。”
規劃明確了規劃范圍是青島市行政轄區范圍,與城市總體規劃范圍一致,陸域面積11282平方公里,海域面積12240平方公里。按照“全面保護、真實保護、完整保護、合理永續利用”的原則,構建出自然環境、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文物古跡、工業遺產、歷史文化村鎮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七大類多層次的綜合保護體系。與原有規劃相比,本次規劃將歷史文化街區由原有的10片擴大至13片。
整體保護,小單元搞活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要保護整體自然環境格局和自然要素,包括山體、水系等;保護文物古跡,包括已公布的515處文物保護單位和206處歷史優秀建筑,以及1500余處尚未公布的其他文物古跡;保護9處歷史文化村鎮和傳統村落;保護49項非物質文化遺產。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王亞軍進行解讀,“13片歷史文化街區依山傍海連續分布。街區核心保護區內建筑采取分類保護與更新措施,除必要設施外,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街區建設控制地帶內,嚴格控制各種新建、擴建活動。”同時,各歷史文化街區結合自身功能特點,采取“小單元、漸進式”的保護更新模式逐漸恢復街區活力。具體分為文化、旅游、商業功能為主的街區,旅游、療養、居住混合街區。
記者 朱薪雨 實習生 王玉珠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