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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圖
記者23日從江蘇省物價局獲悉,該局對奔馳汽車壟斷案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對部分經銷商罰款786.9萬元。這一金額遠高于此前奧迪、克萊斯勒被開出的罰單,成為中國汽車反壟斷處罰史上單品牌最高罰單。而奔馳方面回應稱,對于判罰“完全尊重、誠懇接受,并將立即遵照執行”。
7%額度高于奧迪 這是發改委系統開出的第三張對知名汽車品牌罰單,此前奧迪、克萊斯勒價格壟斷案已經完結。奔馳銷售額7%的罰金額度,高于前兩家同行。有調查人員透露,這是由于奔馳在調查中配合度稍遜于前兩者。不過,7%的額度還是低于此前美國高通公司8%的額度共計60.88億元的罰金紀錄。
從調查人士處知悉,本輪針對汽車業的反壟斷調查始于2011年,但真正取得進展還是在2013年~2014年。針對克萊斯勒、奧迪、奔馳都是地方調查機構主導,國家發改委的角色是協調與指導。
限制最低轉售價格 經查,奔馳公司與江蘇省內經銷商達成并實施了限定E級、S級整車及部分配件最低轉售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馳公司通過電話、口頭通知或者召開經銷商會議的形式,限制江蘇省不同區域內E級、S級整車的最低轉售價格。奔馳公司通過加大對經銷商的考核力度,對不執行限價政策的經銷商進行約談警告、減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種方式,促使壟斷協議得以實施。
另查明,蘇州經銷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無錫兩地經銷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馳公司組織下多次召開區域會議,達成并實施了固定部分配件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奔馳公司在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過程中,起到了主導和推動作用。江蘇省物價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奔馳公司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7%的罰款,計3.5億元。對在奔馳公司組織下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經銷商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的罰款,其中對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經銷商,依法免除或者從輕處罰。對南京、無錫、蘇州三地的奔馳經銷商共計罰款786.9萬元。
接受并已經整改 4月23日上午,奔馳也發布聲明表示接受這一處理結果,且已經整改。該公司表示,過去的幾個月中,江蘇省物價局依法對梅賽德斯-奔馳及其江蘇省內授權經銷商開展了透明公正的反壟斷調查,并做出了相應的處罰決定。公司表示完全尊重、誠懇接受,并將立即遵照執行。與此同時,公司也通過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整改方案,并已獲得相關執法機構的認可。今后奔馳將引以為戒,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此前的2014年,奧迪、克萊斯勒等先后因壟斷等被罰款。發改委系統本次對于汽車行業的調查,目標是全面整頓行業違法行為。除了已經結案的奧迪與克萊斯勒,和剛剛公布的奔馳,其他汽車企業亦不會被排除在調查之外。調查人士表示,辦案原則是查實一批、處罰一批,不會以某一時間點為界停止調查。
2008年8月《反壟斷法》實施,至今已經7周年。前4年中,發改委等監管部門在調查和懲罰上鮮有作為,但進入2013年以來,發改委系統在反壟斷調查上突然發力,查處三星等企業液晶面板、茅臺及五糧液、奶粉、上海黃鉑金飾品、高通等壟斷案。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