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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將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本報訊(記者 張濤) 目前城陽林地面積23.4萬畝,林木覆蓋率達39.2%。近幾年,因野外非法用火導致的森林火災呈上升趨勢,其中因上墳祭祀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占90%以上,嚴重威脅著森林資源和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此前,城陽區發布《關于倡導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倡導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對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非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全區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期間,嚴禁在林區內及林緣周邊上墳燒紙、燃放煙花鞭炮、點香燭、吸煙、野炊、燒荒、爆破與勘查作業等一切易引發森林火災的野外用火行為。”城陽區林業局工作人員說,近幾年,因野外非法用火導致的森林火災呈上升趨勢,其中因上墳祭祀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占90% 以上,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殯葬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城陽區特發布倡導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有關事項通告。
據了解,清明節就要到了,城陽倡導全區廣大居民及回鄉祭祀人員采取鮮花祭奠、植樹祭奠、網上祭奠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擯棄燒紙祭奠舊俗,推進文明祭祀,弘揚社會新風。采取燒紙祭奠方式的居民,應自覺到社區指定的墓區祭祀焚燒處焚燒,確保林區安全。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區黨員干部要做倡導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的帶頭人,并主動做好親朋好友的思想工作,發揮保護森林生態資源、創建和諧生態城陽的模范帶頭作用。”通告中表示,各街道、各社區必須在墓地集中區域建設祭祀焚燒處,對現有墳頭以及死亡居民喪葬和忌日做好登記,組織護林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在傳統祭祀節日,對林區和林緣地帶墓地進行嚴密監管,對違反本通告的各類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并于每年的農歷“十一”以前將散落在林區內的墳頭及周邊30~50米范圍內的雜草徹底清理完畢。
防火期內,對野外違規用火者堅決執行“四個一律”,即:對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非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一律撤職;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災的,無論成災與否,一律嚴厲查辦。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