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上午,浙江溫州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姚某
殺夫一案。這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導致妻子殺害丈夫的重大刑事案件,該案也是3月2日最高法聯合最高檢、公安部和司法部出臺《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宣判的首例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
該案在庭審中還引入了專家“證人”出庭制度。經過合議庭合議后,作出當庭判決,姚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合議庭認為,本案被告人的行為符合《意見》第20條的規定,系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犯罪情節不是特別惡劣,手段不是特別殘忍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232條規定的故意殺人“情節較輕”,應當在有期徒刑三到十年的幅度內量刑。
據《現代金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