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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輛
長城新皮卡加完油開了才5公里就出故障熄火,這讓剛剛還沉浸在喜悅中的車主王女士十分郁悶。青島吉豐達長城汽車
4S店經檢測,發現是該車行車電腦出現故障,誤判發動機被盜強制熄火。盡管最后排除了故障,王女士卻不敢再開,堅決要求4S店更換新車。經協商,4S店最終答應給王女士更換新車。
3月4日,市民王女士撥打本報熱線96663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她在青島做點小生意,經常需要運送一些貨物,買一輛實用皮卡成了她的心頭大事。“從2月底就開始看車了,去了好幾個品牌的4S店,因為價格都差不多,最后考慮到載重質量,選在了吉豐達長城汽車4S店,全部辦下來接近10萬塊錢。”王女士說,選好車型并交了定金后,她委托4S店準備掛牌事宜,“3月2號上午到店里交了尾款,當天就把車開走了。”
“開著新車加了油,行駛了也就5公里,突然熄火不動彈了,怎么打火也打不著,沒辦法就給4S店打了電話。”王女士回憶,維修人員到現場后嘗試多次也沒能成功,“最后連推帶拉終于打著火,開回店里檢查去了。”王女士說,經過對車輛系統檢查,4S店隨后出具了一份汽車故障診斷測試報告,“光發動機系統就檢查出三個故障,未收到響應導致點火鎖止,發送和接受的防盜信號不一致,還有一個是柴油濾清油水分離器的水位傳感器故障。新車有這么多毛病,我不敢再開了,要求4S店給我換一輛車,現在我們雙方對此事沒有協商達成一致。”王女士說。
另外,提車時還發生了一件小插曲,“看車時載重質量是我們選擇的一個重要標準,銷售顧問說能掛上載重質量800公斤的車牌,最后一看掛上的車牌是載重480公斤的,說規定就是這樣的。”王女士說,車牌已經辦理了,她只好接受這一事實。
隨后,記者聯系上了吉豐達長城汽車4S店的楊經理,他表示,“該車故障通過檢查發現是行車電腦誤判車鑰匙跟發動機不匹配,導致行車電腦誤認為發動機處于被盜狀態,強制發動機熄火,而且打火也打不著。”楊經理稱,隨后他們消除了這一故障,但客戶卻拒絕繼續使用這輛車。
經檢查是行車電腦出故障,長城4S店最終給客戶換車
“這輛車只是存在個小故障,并且已經修好了,不會影響車輛使用。這種情況在我們店之前還從未發生過。”楊經理解釋說,該故障發生的原因可能是汽車行車電腦線路上的插頭插拔沒有到位。而對于載重質量一事,楊經理稱,皮卡新車在出廠時車門上都會噴涂核定載重量,“噴涂的字體挺大的,銷售顧問當時說是800多斤,可能客戶聽成了800公斤,產生了誤會,并不是我們有意誤導。”楊經理說。
4日下午,楊經理打來電話稱,他們經過逐級匯報,決定從維護汽車品牌的聲譽出發,給王女士換一輛新車。“換車的程序很麻煩,我們要備一輛新車掛好牌照交給王女士。相當于王女士只花了一輛車的錢,名下卻有兩輛車。由于國家規定新車只能在滿兩個月后才能過戶,等過戶給我們店,新車也成了二手車,會產生折損費,我們承擔的損失至少兩萬塊錢。”楊經理說。
■律師支招
消費者購車如何維權
每年都有不少人購車發生糾紛,維權時遭遇諸多不快。比如,買到手的新車其實是經過修補的二手車;買車時被強制要求購買保險;新車出了毛病,汽車經銷商在維修方面服務不到位;說好送幾次保養,還沒滿次數就開始收費等。如果遇到類似的遭遇,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記者就此咨詢了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張律師稱,“如果汽車經銷商以二手車充當新車銷售,就構成了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訴諸法律維權。而買車時被強制買保險是一種典型的霸王條款,消費者有權拒絕并可以 撥打12315投訴或舉報。”張律師稱,消費者一定要做好取證工作,尋找第三方汽車產品質量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裁決,以此結論作為責任歸屬的判定依據。另外,銷售人員口頭上承諾的一些售后服務等優惠,消費者一定要與對方在書面合同上一一注明。記者 徐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