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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率先實現省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重點關注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豐富的部門和崗位 □記者 趙小菊 報道
本報濟南3月3日訊 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審計廳今天聯合部署35名省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至此,我省將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離任的222名(次)省管領導干部全部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加之隨后離任審計的常態化,我省全國率先實現對省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據了解,按照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受省委組織部委托,省審計廳自去年8月開始,組織對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離任的222名(次)省管領導干部,分批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此前已完成三批,此次對涉及31個省直部門單位、2戶省管國有企業的35名省管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收官之戰。
對省直部門單位領導干部,此次將重點關注執行中央和省有關經濟政策,履行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資金分配、資源管理、行業監管職責等情況,著力解決審慎用權、依法行政問題;對省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將重點關注重大經營和投資決策、招標采購、自主創新和內部管理等情況,著力解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等問題。
此次審計還將在“促發展、促反腐”上做好結合文章,重點關注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豐富的部門和崗位,緊扣重大項目審批、大額資金使用、公共資源交易、國有資產管理等重點事項、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將單位集資建購房、拖欠工程款和國有企業關聯交易、重大投資工程項目作為本次審計的重中之重,推進審計監督在審計對象、權力運行、重點內容等方面實現全覆蓋。
“我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走在了全國先進行列。”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表示,“2014年,在對3394名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查處認定領導干部負直接責任問題金額180.34億元,促進增收節支29.39億元,上述指標同比實現大幅增長。”
此次對省管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將在6月上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