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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2月28日消息 為依法處罰侵害
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處罰辦法》,該《處罰辦法》于2015年1月5日公布,將在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共二十二條,對《消法》規定的經營者義務進行了具體細化。《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質量要求、有關商品和服務的宣傳行為以及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網購等七日無理由退貨、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商品和服務“三包”責任等內容作了具體規制,還對從事修理加工、裝飾裝修以及有關中介服務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明確了行政處罰。
新出臺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明確了行政處罰應當依照公正、公開、及時的原則,強調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同時規定要通過建議、約談、示范等方式的行政指導,督促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作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配套規章,將為消費者再添
維權底氣。廣大消費者如遇到消費糾紛或者發現經濟違法現象,請及時撥打市工商局12315熱線投訴舉報。
文
王君莉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