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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彌河鎮大橋劉村的二表哥蔡儀奎,從小就是文藝迷,無論唱歌、表演,還是文藝創作,樣樣拿得起。隨著年齡增長,他開始慢慢轉行,成為村里舞蹈隊和文藝愛好者的“藝術指導”,今年大年初一,二表哥還當上了村初一演出的“總導演”。
“這些年,我們村建起了文化活動中心,也有了幾支文藝表演隊。但我們的服裝都是自己買,道具、音響等也是請村里出錢解決的。初一演出時,我特意創作了一個歌頌文明村莊建設的‘三句半’節目,來回報村里的經費支持。”二表哥說。
在農村,文化活動有沒有固定的經費投入,是難以繞過去的問題。“過去,我們大都是請村里出錢支持,有時候拉來幾個在外經商的村民的贊助,偶爾改善一下演出條件。”當上“總導演”后,二表哥更憂心的是演出設備投入。
“如果讓村民自己買,有時候買的衣服都不一樣。有些服裝、道具還是需要統一采購。”二表哥不停地問我:“你知道其他地方的
文藝隊有沒有經費支持?聽說最近國家有一個文件,對我們這樣的文藝隊有什么扶持嗎?”
就在春節前,國家出臺《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除將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外,還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或捐助設施設備、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長張永新說,“政府和公共文化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激發群眾的文化消費需求,更多地運用市場的機制和手段,為群眾提供多種多樣的公共文化產品。”
“這都是好消息啊!這個市場手段,是不是就是說我們的演出水平高了,不僅能在自己村演,還能到其他地方演,還能掙到演出收入?那我們可得使勁排練了。”二表哥高興地說。 [編輯: 孫瑤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