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13日訊(記者 景毅)2月初,我省臨沂市蘭陵縣出口韓國的2200噸大蒜因“質量不合格”被退一事引發了廣泛關注。2月12日,此次大蒜事件招標方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以下簡稱aT)公開回應此事 ,稱并非專門針對蘭陵
蒜商,此前也曾退運過美國、加拿大等國農產品。13日記者采訪aT青島代表處負責人,他表示事件系中間代理人未將aT完整信息傳達給供貨商所致。
本報此前報道,2014年11月份,韓國一家名為韓國大農農產公司的代表來到蘭陵,并帶來一份2200噸的大蒜訂單。蒜商宋加才拿到了其中600噸的訂單,王連全拿到600噸,另外一個張姓蒜商拿到1000噸。在韓方相關人員的指導監督下,3家蒜商將2200噸大蒜于2014年12月海運到韓國釜山港。在連續通過兩道檢查后,這2200噸大蒜被韓國國立農產物品質管理院(農管院)檢出質量不合格,最終被全部要求退回國內。
2月12日,該事件中2200噸大蒜的招標方在其官網就此事進行了說明,稱此次2200噸大蒜退運因未通過農管院的兩次檢查。2月13日下午,記者采訪了aT 青島代表處負責人樸香。樸香表示,aT是韓國的準政府機關 ,是將辣椒、大蒜、洋蔥等國營貿易形式直接進口的機關 。aT在2014年11月6日實行了5000噸大蒜采購招標,其中3000噸是與中國簽訂大蒜采購合同,這其中有800噸過關收貨,其余2200噸是因韓國農管院的規格檢查結果超出了采購規格(斑缺點)而退貨。
樸香表示,此事屬國際貿易中的正常情況,絕非故意針對誰。在過去5年里,美國、加拿大、印度等國出口韓國的農產品也曾有因未通過農管院檢驗而退運的案例。
aT表示,此次大蒜退運是因海外供貨商的代理人未完全把aT招標信息轉達給海外供貨商而產生。今后公司將會通過中國aT青島代表處運作“國營貿易信息支援中心”等方式提供招標信息。“我們也對此次大蒜退運深表遺憾,今后會為了增進韓中兩國的農產品貿易發展而竭盡全力?!?br>
13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上3名蒜商中的王連全、宋加才,得知其仍在北京等候相關部門的協調處理結果。對于韓方aT的說法,蒜商表示很多根本站不住腳,他們除了要吸取這次出口貿易的教訓之外,更要繼續將此事維權到底,現在很多知名律師都愿意提供援助,如果協調不成,他們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
疑問不少,一一回應 采訪中,aT表示,在招標時已經把斑缺點混合率的標準適當降低,并且在招標條件及合同上明確注釋,如超出采購規格拒絕收貨。對此,王連全等人并不認可,王連全表示,自己拿到的標書中,壓根沒有所謂斑缺點率的標準。
對此,aT表示,他們的標書在第一時間就公布在其官方網站上 ,只不過是用的韓文,供貨商代理人在操作時沒有把全部信息翻譯給供貨商,造成供貨商信息掌握出現偏差。
除了對檢驗標準提出質疑外,蒜商意見最大的就是發貨前檢驗結果與到釜山港后的檢驗結果不一。對此,aT青島代表處負責人樸香告訴記者,兩次檢驗的性質完全不同。蒜商說的裝船前驗貨是針對出口商進行的一種現場指導 ,目的是確認海外供貨商是否誠實履行備貨,降低到韓國港口出現索賠或者退運等問題的概率。而到崗后的檢查為韓國國家檢驗機構的植物檢疫(農林畜產檢驗本部),食品檢查(食品醫藥品安全處),規格檢查(農管院),按照標書約定,通過這三部門檢查后才能收貨。
采訪中,aT強調,問題出在海外供貨商的代理人身上,而aT在該過程中并不存在過錯。對于海外代理公司與aT的關系,樸香表示,兩家公司沒有任何從屬關系,最多只能說是投標人和招標人的關系?!癮T是招標方是要貨人,我們備貨的時候他們公司也派人來了,到現在說跟他們沒關系,哪有這樣的道理?”王連全說。記者 景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