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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小年”已過,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一方面擔憂霧霾、噪聲擾城,目前我國138個城市禁放鞭炮,536個城市限放。另一方面也有不少民眾渴望過年放鞭炮圖熱鬧的呼聲。這兩者背后引發多少糾結?禁放、限放舉措如何確保落實?專家稱,應改良煙花爆竹降低污染或找到代替煙花爆竹的節慶形式,這樣比禁放好。(2月13日《重慶日報》) 前陣子微信上瘋狂傳播兩張圖片,其中一張是環衛工老人舉著牌子呼吁年輕人少放煙花爆竹,讓自己可以早點回家過年,另外一張則是賣煙花爆竹的老人,哀嘆著“我也是老頭,都不放煙花我怎么過?”這兩張圖片很有意思,與煙花“禁放令”下的雙方觀點類似,都是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問題,各有自己的需求和認識,難以達到統一觀點。
從現實情況來看,隨著環境污染問題的加劇,各地環保治理步伐加快,民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而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煙,則是構成空氣污染的主要成分,曾經有數據顯示,除夕夜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PM2.5,在短時間內達到爆表的程度,乃是春節期間空氣污染的主因。顯然,出于環保的角度考慮,禁放、限放煙花爆竹實屬必要,而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以及環保意識的逐步普及,越來越多的民眾也認識到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亦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但是,仍然有部分民眾堅持傳統觀念,希望能夠過一個帶有民俗味道的春節,不愿意放棄煙花爆竹,甚至不惜違反規定偷放。
由于城市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非常分散,且時間短暫、取證難度大,很難對違規者全部處罰,導致禁令往往淪為空文。對于城市管理者來講,既有治理空氣污染,推動煙花爆竹“禁放令”“限放令”的動力,又要尊重傳統民俗習慣,不能一味強硬堵截,如何在二者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則是最迫切的任務。
那么,在公眾尚未取得統一認識之前,改良煙花爆竹的產品標準,強制推行環保型產品,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噪音,以減少對環境的破壞,顯然是最為現實的方案。而對城市居民而言,我們已經進入現代文明時代,城市環境的復雜性,不利于大面積燃放煙花爆竹,大家應理性看待和遵守規定,共同維護環境衛生,盡最大可能不干擾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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