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2月6日訊(記者 馬俊驥)2月5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首例網購
快遞員入戶搶劫案作出判決,被告人修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4年9月4日,申通快遞濟南有限公司員工修某通過網絡購買迷藥等作案工具,潛伏至曾送過貨物的客戶邱某門口,將邱某脅持至屋內搶劫并將其殘忍殺害。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修某于2013年自原籍來濟南,欲從事個體經營曾向其親屬借款10余萬元,后因經營無果于2014年2月到申通快遞濟南有限公司打工,負責該分公司玉函分理處郵件投遞。因無力償還債務,便產生了以送快遞為名,用迷藥、迷煙將被害人迷倒后劫財還債的犯意。2014年8月,其通過網絡購買了迷藥、迷煙,在商店購買了作案用的手套、尼龍繩,準備了其趕快第業務時用的壁紙刀、膠帶、申通快遞的文件袋及單刃尖刀等作案工具,并選定其曾送過快件的邱某作為搶劫的目標。
同年9月4日15時許,修某帶有裝有上述作案工具的手提袋,來到邱某所住單元的四、五樓間的平臺守候,16時30分許,修某見邱開車回家,遂拿出迷藥倒于手套上來到邱某所住房間門口,趁邱某開門之機從背后捂住邱的口鼻,并將其拖入室內。
邱某大喊救命,此時同單元居住的鄰居馮某見此情景問到“你們干什么”,修某回答“夫妻吵架”。因邱某扔不斷反抗、呼喊,修怕罪行敗露,對邱掐頸、捂嘴,并用邱家的啞鈴朝邱的頭部猛擊數下,又用攜帶的尖刀朝邱的頭、頸、胸部捅刺數刀,致邱失去反抗能力。后其聽到有自稱是公安人員敲門,修某以夫妻吵架為由拒不開門,并將邱某尸體拖至衛生間用水沖洗血跡后拖至屋內床上,用被子、床單擦拭地上血跡,將作案用的尖刀、啞鈴等物藏匿至室外小院的小屋內,欲逃離時被公安人員抓獲。經鑒定,邱某因遭受鈍性暴力打擊頭面部、捂壓口鼻、扼頸及銳器捅刺致嚴重顱腦損傷、窒息并大失血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攜帶兇器非法進入他人住所,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務,致一人死亡,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修某的行為構成搶劫罪成立。被告人修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其搶劫犯罪手段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修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賠償原告喪葬費損失共計23193.5元。
法官提醒,公民要注意保護自己的網購信息,將姓名、住址、電話、網購物品名稱等信息從包裝盒、袋上去除后再丟棄;不要獨自在家中收發快遞,可在公共區域或有人陪伴下收發快遞;進家門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遇有陌生人時不要隨意開門;當被搶劫時,要有舍財保命的意識,不能自慌陣腳,可伺機逃脫或隱秘報警。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