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6日訊(記者 景毅) 兩名男乘客攜帶油漆類物品上車,因散發刺鼻氣味被公交司機勸下車,他們竟反復投訴公交司機,甚至要求其寫檢討道歉。2月2日下午4時許,125路公交車上發生了如此一幕。對此,司機所屬車隊力挺司機的制止易燃易爆品上車的做法。同時,公交公司提醒廣大乘客,盡管沒有專門的安檢系統,但作為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車嚴禁危險品上車,而這也需要所有乘客自覺配合。
據125路公交車所屬104路隊李書記介紹,2月2日下午4時40分許,一輛125路公交車行駛到海爾路車站時,兩名乘客手持一個用報紙包裹的物品上車并在車廂前段坐下。開車后,駕駛員高師傅聞到一股濃重的油漆味,便提醒乘客按照規定不允許攜帶油漆類物品乘車。兩名乘客表示可以包裹得更嚴實一點,并將車窗打開通風。當車輛行駛到海安路時,車內的油漆味越來越重,駕駛員高師傅再次解釋并要求乘客下車,無奈之下,兩名乘客只好下車。
原本以為事情就此平息,沒想到兩名乘客于2月4日撥打公交投訴電話,稱自己攜帶包裹好的物品上車,卻被駕駛員強行趕下車,要求駕駛員道歉并寫出書面檢討。接到投訴后,車隊負責人查看了當時的監控錄像,發現事情經過正如前述。記者在監控中看到,也許是自己也受不了刺鼻的油漆味,兩名乘客始終戴著口罩,期間有乘客還轉到后排坐下。李書記表示,車隊就此向乘客解釋,但乘客仍不理解,堅持要求駕駛員寫出書面檢討?!斑@就有點不講理了,駕駛員告知乘客遵守規定沒有錯誤,我們車隊支持駕駛員?!崩顣浾f。
記者采訪了解到,對于乘坐公交車時哪些物品不能攜帶上車,不少乘客都沒有清醒的認識,覺得不管是什么東西,只要能包好藏好,司機看不見就可以了。然而 ,這樣的觀點卻給公共安全埋下隱患。據公交公司相關人員介紹,按照規定,乘坐公交車時,以下19種物品嚴禁攜帶上車:汽油、柴油、煤油、噴霧劑、酒精、松香、油漆、雙氧水、液化氣體、溶劑油、雷管、炸藥、煙花爆竹、電石、美發摩絲、膠水、清洗劑、上色劑、光亮劑。
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隱患,公交公司會在乘車人員較多的站點不定時檢查,但其他多數站點沒有專門的安檢程序,因此需要乘客自己先對危險品有個認識,避免無意中將這些物品帶上公交車,更不可明知有危險還要帶上車,給全車乘客造成安全隱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