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25日訊(記者 姜豪) 青西新區的王某甲和家人上墳燒紙,不慎引燃周邊枯草,造成4.66公頃的山林燒毀,直接經濟損失近40萬元。黃島法院近日一審判決,王某甲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火災發生在2014年4月4日15時許,王某甲與家人到大村鎮下藏馬一村山上上墳,用打火機點燃燒紙后,火苗借大風,立刻將旁邊的枯草點燃,最終引發山林火災,造成大面積林木被燒毀。經有關部門勘測,山林燒毀的面積達4.66公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有近40萬元。據了解,案發后,王某甲曾積極參與救火,并且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并先后繳納了賠償金13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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