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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
《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待遇水平與繳費相關聯,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確保基金安全;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同步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籌資機制,確保待遇發放;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標志著養老金“雙軌制”的破冰,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曾經被許多人羨慕的“鐵飯碗”被打破。
解讀
1
養老金差距仍會存在
差距將由“年金”部分帶來 改革后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新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國務院改革決定還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此舉將保障改革人群的新養老金水平不低于現有水平。
根據改革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比如,
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后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 ,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后按月發放。
如此一來,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 體制內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差距一直備受爭議。那么改革后,是否意味著養老金差距會縮小?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認為,并軌后兩者的養老金差距會縮小,但是這不意味著差距就沒有了。
他解釋,由于我國企業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 ,新的差距將由“年金”部分帶來。養老金收入的差距會繼續存在,只是不會像現在這樣越來拉大。
2
力保待遇不降低
老中新三類人區別對待 改革后,這4000萬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樣?決定明確,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即“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這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
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這位負責人說。
此外,這項改革確定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這有利于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結構,力爭保持待遇水平總體不降低。
3
多繳多得 長繳多得
養老金不再按級別發放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 、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
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后一個月工資一起發,并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這是造成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差距較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而改革后,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準。
這意味著,小明即使退休前沒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繳費年限長,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領的退休金要多。
更關鍵的是,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據新華社、《新京報》綜合整理
落地
島城已完成“并軌”前期調研
將按國家和山東省統一部署進行 半島都市報1月14日訊(記者 張同順) 據悉,去年年底山東省人社廳工作人員曾表示,經過大半年的準備,山東省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經完成了前期的調研、摸底工作,與改革相關的準備工作已經完成,下一步將按照中央部署擬定具體改革方案。14日,
青島市人社局表示,青島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已經完成前期調研,本市將根據國家和省里的統一部署進行。
對國務院發布的改革文件,1月14日,記者采訪本市多名機關工作人員,多數被采訪者表示支持 ,同時也擔心收入降低。一名機關工作人員說,除了單位繳費比例與企業單位相差2% 外,本次改革參保繳費與享受待遇基本實現了與職工養老保險的統一,改革內容還考慮到了改革前與改革后待遇水平相銜接,應該說制度設計上考慮了各方面的訴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
養老并軌后,相信很多社會矛盾也將會理順。
“當然,改革就涉及利益分配,我們擔心收入下降也是正常的,這次改革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希望能嚴格貫徹執行。”這名工作人員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