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5日訊(記者 郭玉華 郝園園) 5日記者從省政務網獲悉,《山東省
機關事務管理辦法》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嚴禁超預算、超標準開支因公出國費,情節嚴重者將被降級或者撤職。
記者了解到,辦法所稱機關事務,是指保障機關正常運行的經費管理、資產使用和后勤服務等相關事務。辦法所稱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根據規定,各機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國內公務接待制度和標準,規范接待程序,不得超標準、超范圍安排接待。各機關應當精簡會議活動,改進會議形式,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會期,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和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
各機關應當嚴格執行會議經費管理制度,節省會議開支,降低會議成本。各機關應當執行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對本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事由、內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進行審查,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數量、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不得安排與本機關業務工作無關的考察和培訓。
據了解,有下列八種情形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并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其中包括:超預算、超標準開支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或者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因公出國(境)的;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的;未按照規定批準程序建設、購置、租用或者維修辦公用房的;出租、出借辦公用房,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車輛,違反用途使用或者固定給予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的;超出規定的項目或者標準提供后勤服務的;超標準、超范圍安排公務接待的;安排與本機關業務工作無關的出國(境)考察或者培訓的。
另外,機關事務管理人員在機關事務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受賄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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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車改革方案正在醞釀 半島都市報1月5日訊(記者 郝園園) 中辦、國辦《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印發已經近半年時間,中央和國家機關的車改已經基本完成,目前公車已經封存,2014年12月的車補已經發放。另外,山東車改的具體方案正在制定中。記者從島城有關部門獲悉,青島公車改革方案正在醞釀中,具體方案等待山東車改方案和指導意見出爐后制定。
在此前的“三民活動”中,市財政局局長周安表示,今年青島市將啟動公車改革,改革的原則是支出不高于現在公車支付水平,這也是檢驗改革是否成功的標準。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