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堂吉偉德 每當一年要過完時,總有一些家長,又為子女長了一歲還沒找到合適的對象而發愁。前幾天,杭州市的陳媽媽就抱著12本房產證找到記者,說自己“真的豁出去了”,想通過報社,以重酬媒人10萬元的條件,替女兒找個男朋友。(12月19日《都市快報》) 可憐天下父母心。盡管其女離剩女的標準還有些時日,然而等不及的母親,還是用12本房產證表達了自己內心的急切。不能不說,僅僅從物質和經濟層面,這確實是一個十分誘人的條件,也足以成為引人關注的所在。不過正如很多人分析的那樣,何以優秀的女兒加上優越的家庭背景,卻難以找到一個意中人呢?問題的原因,或許就在這12本房產證所表現出的婚姻物欲化傾向。
愛情是只自由自在的小鳥,而婚姻則現實而平淡得多。除了要講求門當戶對之外,關鍵還要兩情相悅與心心相映。因而,基于愛情的婚姻才能更牢固,也才能讓人真正義無反顧,并最終實現到婚姻殿堂的轉變。以物質為基礎形成的門戶之見,恰是青年男女婚姻的最大羈絆。
一方面,年輕人所接觸的群體相對有限,互此之間在婚姻的標準上也相對雷同,而基于身份和物質的婚姻要求,使得他們的標準變得可遇而不可求。另一方面,年輕人的婚姻受家庭的影響,傳統的門當戶對和把物質放在第一位的做法,其實變相堵死了群體間交流的通道,也使得群體固化下的年輕男女,跳不出預先假設的擇偶標準,變相剝奪了自己的選擇權。其實,婚姻的基礎從未發生變化,只是在物欲橫流的時代,我們的愛情與婚姻也因為被物欲所裹挾,而變得急功近利而找不到方向。當傳統的“與你一起奮斗”,變成了直接的票子、車子、房子等硬通貨的比拼,那么婚姻其實也就陷入了死胡同。
所以,那些急切的父母其實并沒有認真分析孩子找不到對象的真正原因,始終在“物質標準”的層面一路到底,收到的自然也是相反的結果。其實真正的“為女謀婿”不是身價的顯擺,不是身世的炫耀,也不是家底的顯露,而應當是一種愛情理念的宣傳,一種婚姻的態度,一種價值的詮釋。唯有如此,“如何脫剩”才不會成為現代人的糾結,也不會成為一場場的婚姻危機。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jr22wz.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