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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燕沁 咸魚有毒,著實讓人驚出冷汗。對此,加工者是罪魁禍首,經銷商也難辭其咎。尚某“偶然”采購到有毒咸魚,貌似無辜,但作為經銷商,應當清楚路邊進貨必然面臨質量風險。對于這樣“有毒”的經營觀念、嚴重的違法行為,就該依法予以嚴懲,給食品經營行業敲響警鐘。
食品經營者處于食品流通的樞紐環節,可以說賣的是食品,經營的是“良心”。可如今,不少食品商販選購貨源時仍將“價廉”放在首位,對于質量風險“寧信其無、不信其有”,置顧客的健康安全于不顧。在這種情況下,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一方面,需要食品經營者從自身做起,增強行業道德觀念,從為顧客負責、為自己負責的角度把好貨源關口;另一方面,有關部門要加強查處力度,擴大質檢范圍、增加抽查頻率,對于經營有毒食品的違法行為做到“零容忍”,倒逼經營者恪守底線、肩負責任,保障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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