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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28日消息 聘請法律顧問,增強公務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能力,用法律法規約束自身的行政行為,從而更好地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近日,江蘇路街道指導建立了,“決策前由法律顧問提出意見,執行中由法律顧問對程序進行把關,處理復雜的矛盾糾紛由法律顧問全程參與,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由法律顧問審核。”這樣一整套依法行政的流程,做到不拍腦袋決策,不拍胸脯辦事,使權力運行更加規范有效。
據介紹,在實踐中,江蘇路街道修改完善了《江蘇路街道社區專職類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社區執法處置違章建筑聯動機制》、《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等八項制度,使辦事處工作有章可循。在樓院環境衛生、居家安全、貨品采購、矛盾糾紛化解方面,指導工作人員按照法律流程辦事。
通訊員 喬喬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