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首次明確了家庭暴力的范圍。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因無法報案的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反家暴法沒有忘記孩子,是因為一來,中國人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祖訓,體罰式教育在不少家庭里幾乎是司空見慣的事 。二來,近年來各種“虎媽狼爸”式暴力家教層出不窮,甚至備受媒體追捧。三來,檢索新聞可知,“十齡童遭繼母家暴遍體鱗傷”、“九歲女孩遭生父虐待”等事件此起彼伏,在南京,甚至有女童活活在家餓死。可見,以反家暴法來保障未成年人家庭權益,不僅必要,而且迫切。
我國反家暴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校方在
保護孩子遠離家暴層面的義務,這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眼下,新法尚在征求意見中,公共議題的重點還應包括以下兩個層面:告訴孩子什么是家暴,集結全社會的力量,真正讓孩子有能力與家暴絕緣。
11月26日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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