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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8點30分左右 ,魯UT0871號
出租車駕駛員逯財寶撿到了一個
錢包。打開錢包見里面有3000多元現金、社保卡、身份證和多張銀行卡,唯獨沒有聯系方式,于是逯師傅便選擇將錢包送到了迪生出租公司。
逯師傅告訴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他是20日上午8點30分左右,從臺西三路拉上一名年輕女乘客到延吉路萬達下車,乘客下車后自己低頭整理零錢,把零錢整理好后,準備起步干活時,習慣性向后看了一下車后座,忽然發現在后座上有一個錢包:“因為每次乘客下車我都要看一下座位,斷定是剛下車的女士落下的,當我向窗外巡視乘客時,乘客卻早已不見了蹤影,我想乘客見錢包丟了可能會馬上來找,于是我就在原地等了10來分鐘,卻仍未等到人來……我怕失主著急,就送到公司了,失主是個小嫚,挺年輕的,這么多錢對她不是個小事……”說完之后便開車離開了公司。
公司接到錢包后,管理人員按照銀行卡通過多家銀行尋找失主,但是因為通過銀行卡需要多個信息,所以失主都聯系不上,也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最終工作人員通過一張“零食店會員卡”找到了失主的資料。失主張女士來到公司領錢包時,兩眼中也是飽含淚水連聲說謝謝。張女士告訴記者,因為錢包丟了以后,她曾到派出所報案:“因為沒有任何出租車的信息,人家告訴我希望不是很大,但是剛出派出所,零食店就讓我打公司的這個電話,錢包竟然找到了,我真是太驚喜了。”
張女士說起錢包里面的錢也是對她意義重大,如果找不到的話,可能一年的工資就得賠上了:“錢包里的錢和卡里的兩萬多元都是19號在公司領存的,20號早晨拿著這些錢是到萬達附近給公司訂明天的飛機票和火車票的,由于乘車路上我找的訂票人一直催問我到了沒有,所以我也很心急,到萬達附近下車,我也沒要車票還把錢包丟在了車上,下了車就去找人,因為對那一帶不熟悉,20多分鐘才找到人,最后找到人訂票時,卻發現裝有錢和卡的錢包丟了,對乘坐的出租車什么信息我都沒記得,當時真的頭大得都要炸裂了,我馬上到派出所報案,答案又是希望不大。這些錢要是丟了,機票車票訂不成耽誤公司業務怎么辦,光這些錢我也得賠一年的工資,真沒想到錢包這么快就能找回來,真是太謝謝司機師傅了!”
張女士臨走時,從錢包里拿出500元錢要給司機師傅酬謝,委托公司轉交,當公司電話告訴司機逯師傅時,逯師傅堅決不收,逯師傅和公司管理人員說:“別,千萬別留啊,要留了我還得給人家往回送,人家坐咱的車東西丟在車上就應該還給人家,這也是順理成章的事,這樣我覺得心里舒坦。”
文/圖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