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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17日消息 10月29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質量公告》發布了第三季度藥品質量抽驗結果。其中,涉及
青島5批次
中藥飲片不符合標準。青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此進行了查處,并堅持防微杜漸、舉一反三,進一步采取了有關處理措施。
胸科醫院使用不合格“白芍” 2014年9月25日,青島市
食藥局通過監督抽檢發現,由安徽廣印堂中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青島市胸科醫院供樣的“白芍”(批號140316),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芍藥苷含量不符合規定),為劣藥。市食藥局立即責成李滄區食藥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經調查,青島市胸科醫院于2014年6月25日從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購進上述飲片2千克,使用1700克,抽驗300克,無庫存,購進價格為每千克80元,使用價格為每千克100元,涉案金額200元,違法所得170元。青島市胸科醫院提供了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資質材料、購進票據、驗收記錄、業務員材料等。
經查明,青島市胸科醫院存在對該藥品進貨把關不嚴的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第75條等有關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給予青島市胸科醫院沒收使用劣藥違法所得170元、并處600元的罰款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已結案。
天合醫藥銷售不合格“炒白芍” 2014年6月22日,市食藥局通過監督抽檢發現,青島天合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天合)從安徽毫州市長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購進的“炒白芍”(批號140301),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為劣藥。市食藥局立即責成李滄區食藥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經調查,青島天合于2014年3月12日從安徽毫州市長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購進“炒白芍”113千克,庫存20千克,銷售93千克,購進價格為每千克25元,銷售價格為每千克30元,涉案金額3390元,違法所得465元。青島天合提供了該公司資質材料、供貨方資質材料、購進票據、驗收記錄、毫州市長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成品檢驗報告單等。
依據《藥品管理法》第75條等有關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給予青島天合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465元的行政處罰。因青島天合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的藥品是劣藥,依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81條之規定,免除罰款。目前,該案已結案。
天合醫藥銷售不合格決明子 2014年5-6月,市食藥局通過監督抽檢發現,青島天合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以下簡稱城陽天合)從安徽紀淞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紀淞堂”)購進的決明子(批號20131001)、山藥(批號20140201)和麥冬(批號20140201),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為劣藥。市食藥局立即責成城陽區食藥局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于2013年11月23日從安徽紀淞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紀淞堂”)購進決明子8千克,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于2014年5月12日抽檢了300克,剩余7.7千克,尚未對外銷售,城陽區食藥局現場將7.7千克決明子予以查封扣押。另有2014年3月14日從安徽紀淞堂購進的山藥和麥冬,其中,山藥共購進71千克,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于2014年5月12日抽檢了300克,對外銷售了52千克,剩余的18.7千克全部被安徽紀淞堂召回;麥冬共購進55千克,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于2014年5月12日抽檢了300克,對外銷售了44千克,剩余的10.7千克全部被安徽紀淞堂召回。城陽天合提供了公司有關資質、供貨方資質、購銷憑證及清單等。
經查明,城陽天合存在對上述藥品進貨把關不嚴的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第75條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給予城陽天合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及違法所得2028元,并處2751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已結案。
不合格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負責人被約談 據介紹,對以上5批次不合格中藥飲片,市食藥局已依據《山東省藥品抽樣管理規定》上報省食藥局,省食藥局將依法轉交外地食藥部門協查處理。
同時,為督促涉事單位增強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舉一反三、加強管理,確保藥品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省局《公告》發出后,市食藥局分管副局長約談了市胸科醫院醫院負責人和青島天合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天合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所屬地李滄區、城陽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領導也參加了約談,就加強藥品質量管理,防止出現藥害事件對涉事單位提出嚴肅要求,強調經營使用單位是藥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強化“誠實守信、守法經營”的意識,把藥品質量放在第一位,嚴把藥品購進關,確保藥品購進、驗收存儲、養護等環節的管理制度落實到位,保證藥品質量。要求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涉事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均承諾,下一步會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規范經營使用行為,認真抓好制度落實,加強相關專業人員培訓,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市食藥局提醒廣大市民,如果懷疑藥品質量存在問題,可以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投訴舉報。同時,市食藥局將對媒體曝光的涉嫌違法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予以回應。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