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河南開封的晁女士陷入深深的痛苦中,女兒因
網上購藥減肥不當,結束了24歲的年輕生命。事后整理女兒遺物時,她意外發現一箱快遞郵件,里面是十多盒寫著日文的藥品“清腸便秘丸”,經過咨詢醫學專家,得知這是一種產自日本的二類藥品,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部分成分在我國藥典中嚴禁使用。
聯想到女兒一年來的身體變化,從厭食到肚子疼,繼而月經不調,最后發展到斷經。晁女士根據專家對該藥品藥理的說明,認為女兒死因應與不當減肥有關。通過QQ和淘寶賬號查詢,晁女士的女兒在網上購買“清腸便秘丸”已有一年多,長期服用該藥后,生理系統徹底紊亂,慢慢開始產生藥物依賴。
根據法律規定,藥品進口必須經過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經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方可批準進口,并發給進口藥品注冊證書;未經批準生產、進口的,按假藥論處。在沒有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將國外藥品拿到國內銷售,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近日,在網上銷售國外藥品的淘寶店主孫某因涉嫌銷售假藥罪,已被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