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島打
出租車仍要支付一元錢
燃油附加費。據統計,青島九成的出租車已經實現了
油改氣。可為啥打車市民還要多付一塊的燃油附加費。隨著油價下跌,燃油附加費又被提出來。出租車都燒氣了,燃油附加費標準是否過時?青島市運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這個規則,暫時不會改變。
據了解,目前青島九成以上的出租車都是燃油兩用。而這一數據也得到了青島迪生城市客運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的證實,“不只九成,幾乎所有出租車司機會改成燃油兩用的車吧。”
青島迪生城市客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總介紹,“油改氣”要面臨兩個關鍵的環節,首先是改裝的費用,目前稍差點的改裝費用為三四千元,稍好些的則需要五六千元,這個先期投入必須由車主自己來承擔。其次,雖然島城加氣站已經逐漸普及,但是與加油站相比,數量仍少得多,而且地域分布不均,因此每次加氣成為出租車司機比較頭疼的問題,往來加氣站,以及排隊等候的時間,都成為一筆不小的成本。
“不少出租車司機都是油氣兩用,因為一旦拉上了顧客,有時候沒氣的時候就要燒油,不可能扔下顧客去加氣。因此,如果嚴格區分油氣車不合理。”李總介紹說。
“出租車通常是兩個班,白班大都從早晨6點到下午3點,跑的公里數大約在100到200公里左右。”一名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一升汽油和一立方米天然氣行駛的公里數差不多,每立方米天然氣比汽油便宜了2塊多,所以大多數出租車司機都用天然氣。
“燃氣出租車”該不該收燃油附加費,李總分析:“現在一個司機一天要接至少20個單,而這1塊錢的燃油附加費,對司機的補貼幾乎是杯水車薪,也起不到作用。”
燃油附加費這個問題同樣引發了市民的爭論。部分市民認為,政府推出燃油附加費的本意應該是指向燃料成本,柴油、汽油、天然氣同屬于燃料成本,不應摳“油”這個字眼。
但也有市民對此說法“不買賬”,他們認為,既然燃油附加費與油價聯動,當然應該只對燃油車收取。至于“雙燃料車”,可以按照比例少收取部分費用,與單純使用燃油的出租車相區別。關于新能源車的補貼,國家自有政策,不應由消費者埋單,“以后出了電能源出租車,難道我們也要支付燃油附加費?”
目前島城絕大部分客運出租車已經實現了“油改氣”,改裝之后運營成本確實下降了不少,一位出租司機表示,以目前天然氣的價格,每跑一公里,需要大約4毛錢的成本,而燒油則需要近7毛錢,兩相對比天然氣優勢明顯。
雖然島城大部分出租車改用燃氣,但由于島城燃油附加費仍按照2010年出臺的“油運價格聯動辦法”來執行。
青島市運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油改氣的出租車既可以燒油也可以燒氣,認定比較困難,目前青島市在燃油補貼的發放上還是實行一樣的標準。當時制定標準的時候,是運管局跟物價局統一制定。制定之初就是根據油運價格聯動,看是否征收燃油附加費,雖然有的出租車燒氣,但也仍按照這個規則,暫時不會改變。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解釋說,根據青島市2010年出臺的“油運價格聯動辦法”,“以93號汽油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 ,以省物價局公布的93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價格,當油價上漲為每升7.07元(含7.07元)~8.07元(不含8.07元)區間時加收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每客運車次1元。若油價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穩定1個月以上時,則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費。”
目前,本市93號汽油最新零售價為6.96元/升,理論上已進入“油運價格聯動辦法”規定的取消燃油附加費的油價區間,只是時間上未達到“穩定一個月以上”的啟動條件,還需要密切觀察,待條件具備后,將立即啟動相關程序。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李敏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