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視線不好,臨沂市沂水縣兩名男子駕駛摩托車撞上停在路邊的大貨車,致一死一傷。貨車司機李某害怕承擔責任逃逸。8月20日晚,李某被臨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抓獲。原本李某只需承擔本起事故次要責任,但逃逸后李某則需要承擔全責。21日,他被依法刑事拘留。
深夜發生車禍 導致一死一傷 7月10日晚11時30分左右,臨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到報警,稱東紅路臨朐縣蔣峪鎮馮家樓村路段有兩名男子躺在地上,好像是發生了車禍。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發現一人因傷勢過重已經死亡,還有一人傷勢比較嚴重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報警村民說,當時他聽見一聲很大的響聲,摩托車撞在了一輛大貨車上。
辦案民警連夜排查走訪中,發現案發現場對面一煤碳場安裝了電子監控,民警在調取監控中有了重大發現,確定逃逸車輛為一臺綠色大貨車。民警沿路調取了大關、沂水、臨朐城北、臨朐城南田村路口等十余處電子監控,排查逃逸車輛。綜合信息分析,逃逸車輛當夜可能經過東紅路沂水收費站,辦案民警當夜趕至相鄰的臨沂市沂水縣馬站南收費站設卡,但等到7月11日凌晨4時,也沒有發現車輛經過的蹤跡,案件一時擱淺。
經多方調查
司機被抓獲 為準確鎖定逃逸車輛的車型牌號,辦案民警按照7月10日晚逃逸車輛可能經過的道路軌跡,沿東紅路臨朐蔣峪鎮至壽光市城北路段,調取了20余處電子監控,終于鎖定逃逸車輛車牌號。
隨后,在臨朐縣公安局沂山派出所、壽光市公安局的大力幫助支持下,民警終于發現逃逸車輛兩次途經壽光市和臨朐縣東紅路段的軌跡。8月20日下午,逃逸車輛在臨朐縣城東紅路東外環沂山路口處被民警截獲。經審查,李某,江蘇徐州人。其對7月10日晚11時20分駕車在東紅路蔣峪鎮馮家樓村段發生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害怕承擔責任
被撞司機逃逸 辦案民警王兆吉介紹,李某由于疲憊,將車停在路邊休息。停車期間沒有擺放警示標志,車燈也沒有亮起,導致摩托車駕駛人申某撞到車上。李某聽見撞擊聲后從后視鏡看到有人倒在地上,擔心自己會擔責任便抱著僥幸心理逃逸。王兆吉告訴記者,如果李某選擇第一時間報警,那他只需負事故的次要責任,但李某逃逸后,要承擔全責。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車輛的處罰。此外,其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在接受審查過程中,李某也非常后悔。他告訴記者,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識淡薄,才造成了現在這么嚴重的后果。
8月21日,駕駛人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臨朐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本報記者 周曉晴 常方方
◎相關新聞
騎車被刮倒 肇事車跑了 本報訊 8月22日,家住城區的孫女士向本報反映,8月1日,馬上就要上初三的女兒小趙在上輔導班回家的途中,被一輛銀色的現代轎車從后方撞倒,導致其左胳膊骨折,事故發生后司機并沒有施救,而是開車逃離。對此,交警部門表示,辦案民警根據孩子母親提供的線索,對類似的車輛進行了大量的摸排走訪。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小趙告訴記者,8月1日下午5時多,她在輔導班上完課后騎車回家,當走到鳶飛路與樂川街交叉口以南路東側時,身后一輛車急速駛過,車的反光鏡刮到了她的左胳膊,隨后,她感到左胳膊一陣麻木,自己便摔倒在地上。她看到刮倒她的車是一輛銀色現代轎車,但是沒有記住車牌號碼。
當天上午,記者就此事聯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奎文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由于周邊沒有監控,辦案民警根據孩子母親提供的線索,對類似的車輛進行了大量的摸排走訪。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希望廣大市民積極提供有關該案的線索,協助警方破案。
(記者 王路欣 張靜)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