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苦盼來交房日期,
德馨筑家業主沒想到盼來的只是形式上的交房。多名業主反映,開發商
善聯置業這些天發出交房通知,違約金算到8月19日,而實際上項目并沒有通過綜合驗收,業主擔心到時候辦不下房產證就糟糕了,因此“組團”抵制交房。
“終于盼來交房通知單,但這并不是一個好消息。”8月14日,德馨筑家4號樓2單元的業主徐先生說,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是5月31日,延期至8月15日后,業主們經常去工地查看進度,擔心再次延期。“前兩天通知我19日交房,和其他購房者一聊才知道,小區根本沒有通過綜合驗收。”
業主為何不敢收房?據介紹,購房者最擔心的是辦不下房產證,因此耽誤了孩子的入學。另外,還有業主反映,一旦草率收房,違約金只能算到19日,開發商拖著不辦房產證將變得有恃無恐。“我們大多數業主是剛需購房者,買房就是為了住,沒法落戶我們就損失大了。”業主徐先生說,另外,單體驗收后業主不敢輕易裝修,擔心開發商將房屋質量、辦不下房產證等責任推到業主身上。業主徐先生分析,開發商之所以急于交房,主要是資金壓力太大,以及拖久了會逼得業主退房。
記者撥通了德馨筑家售樓處的電話 ,置業顧問黃經理表示,5月份開會研究交房日期時定在8月15日左右,上周五2號樓和4號樓通過單體驗收后,便一直在通知業主19日左右前去收房。“這兩棟樓購房合同約定的就是單體驗收后就可以交房,整個小區的綜合驗收也在進行中,等全部通過了再給業主辦理房產證。”黃經理表示,在19日之前收房,違約金從6月1日算到交房當天;在19日之后收房,違約金只能算到19日。
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房子通過綜合驗收后才能在市建委備案,表示工程完成竣工,這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條件。德馨筑家業主和開發商爭執的焦點在于驗收。
那么,單體驗收與綜合驗收有什么區別?市建委工作人員修女士解釋道,單體驗收是指在質監站的監督下,建設、施工等單位進行驗收,完成這一階段性驗收,房屋具備水電等條件,基本可以入住;綜合驗收是全面驗收,標志著整個工程竣工,不僅涉及建筑質量,還有規劃、消防等諸多部門參與。
業內人士指出,在實際操作中,從單體驗收合格到綜合驗收合格還有一個時間差,這個時間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兩年,參與部門包括建設、市容、房管、規劃、環保、園林、電業、消防等涉及居住條件的,以及受委托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所在街道等,每個部門都有“一票否決權”,作為開發商,是沒有辦法左右驗收進程的,這就可能導致房產證遙遙無期。“合同只規定了完成單體驗收可以交房,但沒要求業主必須收房,我們業主打算組織起來,‘組團’抵制。”徐先生說。
“即使購房合同約定了單體驗收即可交房,但這一規定本身就不符合相關法規,可以視為非法的、無效的。”山東崇杰律師所孫世強律師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沒有完成綜合驗收,開發商便無法保證交付后業主居住,階段性驗收后交房只是權宜之計,即使有合同約定,業主仍然有權拒絕收房。”
記者 劉樂芳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