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2007年出臺的關于高教
學費的5年“限漲令”到期之后,從2013年開始,全國各省份便紛紛上調高校學費 ,部分增幅高達百分之四五十,被公眾稱為“報復性上漲”。高校收費涉及各方面利益,但多年來,高校學費往往由高校和政府部門決定,學費標準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學校教育成本是多少,這些學生和家長都不知情。調查顯示,76.1%的受訪者明確表示反對。公眾除了認為目前的學費已經較高、無需漲費,高學費的投入沒有換得同等的大學教育和教學質量等原因外,主要還是對高校漲學費的部分理由和高校的財務公開情況并不認可。
如果說高校學費上漲的直接原因是辦學成本上漲,而根據高等教育成本分攤理論,學生和家庭理應為上漲的部分成本埋單。但關鍵是,在高校財務不公開不透明的情形下,那些上漲的成本都是什么?除了學生培養成本,有沒有高校還債成本?相關數據統計發現,目前全國1164所公辦高校,其總負債超過2600億元。此外,有沒有其他攤派成本?比如建豪華校園、景觀大道的鋪張成本,教職工工資福利的成本,維持高校龐大的官僚機構和冗員的供養成本,以及高額公款消費等腐敗成本。沒有明確的監督機制和約束機制,縱然是許多高校收了很高的學費 ,聚攏了大量的錢財,最后也難免依然入不敷出、負債累累。
8月8日《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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