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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信用懲戒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老賴”不僅不能獲得正常貸款、出境,現在連購買飛機票和列車軟臥票都要受到限制,超過20%的失信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義務,對潛在“老賴”產生極大震懾。最高法還將繼續拓展失信被執行人懲戒范圍,如限制乘坐動車一等座、商務座和觀光座,限制乘坐高鐵等。(7月27日《京華時報》) 從嚴懲“老賴”限制其高消費的執行效果看,自今年6月18日起,火車購票系統一個月就自動攔截5121人次購買列車軟臥票;民航購票系統自7月1日起,僅半個月就攔截3539人、49787人次購買飛機票。這個數據凸顯了聯合信用懲戒的威力,借助鐵路和民航售票信息化系統,可以在第一時間自動攔截“老賴”購票需求,從而遏制其高消費能力,令其被動降低生活質量,倒逼其主動還債。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體系社會里,對“老賴”都是采取司法追訴和限制消費并舉,前者是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彰顯法律的嚴肅性,后者則是釜底抽薪,讓“老賴”無法過上逍遙自在的日子,背負沉重的消費枷鎖。對“老賴”就該采取制度約束和懲罰,讓他們吞下失信苦果,從而形成威懾效應。而從目前的執行效果來看,已有超過20%的失信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義務,成績非常可觀。不過,需要看到還有近八成的“老賴”沒有履行義務,可見懲戒的步子還可邁得再大些,繼續擴大限制消費范圍。例如,還可以考慮在高級化妝品、奢侈品、汽車、商品房、星級酒店、高檔餐飲等消費領域,也要對“老賴”說不。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對“老賴”的限制消費越來越多,雖然會促使部分“老賴”主動還債,但也要警惕有人鉆空子,利用信息監管的漏洞,規避高消費限制規定。對于“老賴”的消費限制,不僅要依靠網絡信息系統的主動攔截,還可將“老賴”的日常消費行為采取民間監控,鼓勵民眾積極舉報。同時,司法部門亦要加強對“老賴”的債務清償執行力,簡化債主維權程序,通過司法追訴“老賴”財產,維護債主合法利益,減少債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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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