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市民齊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份的時候,他跟幾位朋友參與了
五星電器(李村店)的活動,交了100元錢,對方稱開業買東西的話,這100元錢可以抵用1000元的費用。齊先生告訴記者說:“后來我出差了,收到了一條短信,短信上說這家商場要開業了,100元抵用1000元的活動,只是在開業后的三天內,如果當時無法參加,這個活動就過期了。而我當時在外地,根本沒法參加這個活動?!?br>
從外地回到青島后,齊先生就想找商場,退掉這100元錢。齊先生跟記者說:“他們告訴我3天的活動時間已經過去了,如果沒有參與活動,就沒法退款了。”
為了了解相關情況,記者撥打了五星電器(李村店)的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當時給消費者開具了訂金條,或者有銷售人員給消費者發放了名片,消費者需要帶著訂金條或者是名片,到我們店里辦理退款手續?!庇浾?任加祿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