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20日訊(記者 張永平) 記者近日從
日照市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積金新年度的繳費基數(shù)將調整,最高限額調至 10986元,最低限額調整為1350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1005元和130元。
據(jù)悉 ,按照《日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市統(tǒng)計部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為省政府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據(jù)此,日照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最高限額為10986元,最低限額為1350元。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上年7月份至本年6月份工資總額的平均數(shù)。為計算、審查方便,可采用本年度6月份個人工資總額作為月繳存基數(shù)。
日照市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執(zhí)行12%。單位按照規(guī)定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需由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提出降低比例申請,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降低繳存比例(原則上最低不低于5%),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原降低比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差額。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