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在我家樓下買的鉛筆一寫字就斷鉛了,你們快幫幫我吧。”7月14日上午,李滄區一名
小學生小王打電話到李滄區消保委投訴。
7月14日,李滄區一所小學的五年級學生小王,在自己家樓下的一個小賣部花10元錢買了一盒鉛筆,準備開學以后用。小王買完鉛筆就回家削開兩支試用了一下,誰知道,寫不了幾個字就斷鉛了,重新削開的鉛筆筆鉛也是一截一截的,一支鉛筆寫不了幾行字就沒了。“這個筆總斷鉛一點兒都不好用。寫的字也模糊不清,有些泛白。”小王想拿鉛筆去換,但是又擔心老板不給自己換。“后來我想到工商局的叔叔到校園給學生講課時講過:‘12315維權千萬家,買到假冒偽劣商品 ,請找工商部門維權。’”于是,小王征得家長的同意后,撥打了12315舉報投訴電話。“我跟爸爸媽媽說我要投訴,他們都支持我。”
了解情況之后,工作人員驅車來到位于李滄區瑞金路的這家小賣部,現場檢查了小賣部經營的各種學生用品 。“小賣部的張經理經營的學生用品有40多個品種。”
執法人員要求張經理提供這些學生用品的進貨單據,可是張經理只提供出了11個品種的進貨單據,其余的品種既提供不出進貨單據,也提供不出廠家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合格證。工作人員當即責令張經理將提供不出進貨手續的學生用品予以下架,并讓其退給小王10元錢。
記者 郭冰 通訊員 李濤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朱貴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