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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7月10日,一篇稱廈大教師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在網上瘋轉。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考古專業博導吳春明被指長期猥褻誘奸多名女學生,甚至有女學生因此割腕。12日上午,廈門大學就廈大教授被指誘奸多名女生發表聲明,表示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家洪道德稱,引誘的一方并不構成犯罪。 關于高校中博導潛規則女博士的傳言,網上坊間早已有之,網友痛斥此類色狼教授為“叫獸”。此次廈大博導被指長期威脅誘奸女學生,似乎有將傳言和“叫獸”的渾名坐實的趨勢。這是一起怎樣讓人大跌眼鏡的事件!難道某些道貌岸然的學者,就是這樣來“傳道授業解惑”的嗎?真是斯文掃地,師道不存,道德淪喪,三觀盡毀。
廈門大學反應還算迅速,但調查決不能淺嘗輒止,一旦查實必須嚴懲,將其掃地出門。10日,博文網上流傳,11日,歷史系教授委員會先行表態,12日,校方宣布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盡管有自下而上倒逼的嫌疑,但對于這一丑聞,廈門大學的反應還是比較快的,對此應該予以肯定。只不過,校方的調查決不能到此為止,而應該盡最大努力查明真相,假如確有其事,就應該將涉事教授掃地出門,逐出廈大校園,讓他多在學校一秒鐘,都是對清凈學府的玷污。也只有這樣,才能還受害女生以公道,也給在讀和將要報考的女生以安全感。當然,假如事件純屬虛構,也應該還當事教授以清白。
刑事訴訟法專家所說的“誘奸不構成犯罪”,無論從情理還是邏輯上,都讓人無法接受。先從情理上來看,在象牙塔中求學,本應是人人羨慕的最美好歲月,然而這時女孩卻遭到玷辱。其精神遭到重創,還可能影響到一生的幸福。一個毀掉別人美好青春的衣冠禽獸,居然沒構成犯罪,天理何在?從邏輯上來看,雖然受害女生年滿14周歲且精神正常,但她們真的愿意和平日里的師長發生關系嗎?假如真是沒有違背意愿,怎么會發生割腕自殺的事件?試想,教授和女生的關系絕非對等,在我國的研究生培養模式中,導師往往掌握著學生畢業論文能否通過等大權,假如以手中權力相要挾,威福并用,女生就會感受到極大的壓力。在這種壓力下,即使沒有使用暴力,又算不算強迫?當然,專家所講或許符合目前的法條,但也要考慮,假如法律不能保護弱者不受侵犯,那公道何在?
在調查的同時,還要警惕一些論調混淆視聽。在藥家鑫事件中,“激情殺人”一詞之所以走紅,就是因為人們擔心一些論調可能干預調查,甚至審判。而此次“誘奸不構成犯罪”引發輿論熱潮,恐怕也有類似因素。另外,7月13日,有消息稱這時曝光吳春明,“應與他妻子任職正處級干部公示期有關”。我們不知道這種“陰謀論”是真是假,但一碼歸一碼,無論是真是假,都不能干擾對涉事教授的調查。只要誘奸事件屬實,就決不能輕饒。要知道,關于大學教授失德的傳言已然太多,只要有點責任心和道德感的人,就都不能允許再繼續藏污納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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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