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房
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王春芳就民生在線網談中沒有現場回答的部分問題進行了集中答復,網友提出的焦點問題集中于公積金提取額與
還貸額之間的關系。
每年提取額要看還貸額 網談中,不少網友提及公積金支付時間調整的問題。對此,王春芳解釋,按月支取劃付業務滿足了大多數借款人的需要。經統計,辦理了委托劃付的職工中,多數人月繳存額要低于月還款額,存在兩次劃付間隔的半年期間無法及時使用公積金的問題。改為按月劃付方式,對于多數月繳存額低于月還款額的職工,其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可及時提取使用,可明顯受益,對于少數月繳存額高于月還款額的職工,也保障了每月及時還款的需要。
“今年,我市對還貸提取可支額度的計算方法做了調整,將可支額度中當年尚未實際發生的還款額從計算公式中予以剔除。”王春芳稱,現行的計算方法為: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償還購房貸款期間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不含提前還款金額)。
商貸提取單位統一辦理 有網友提出 “希望商業貸款提取公積金和公積金貸款一樣按月打卡”的要求,王春芳解釋,“由于目前青島地區的商業銀行與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未實現信息聯網,中心無法及時取得職工按月劃付所必須的還款信息作為核定依據,因而職工以商業貸款申請提取公積金也就不能像申請公積金貸款提取那樣實現按月劃付。 ”她表示,受業務網點設立的限制,且中心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也是絕大多數繳存單位職工的工作時間,職工請假辦理個人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在多數單位也存在一定的困難,因而職工個人有關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須由單位統一辦理。
年內可短信告知欠費額 針對網友質疑 “企業公積金基數永遠不上調”的問題,王春芳表示,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根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變化情況,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根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本年度的繳存基數進行核算。職工有督促單位按時履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權利。若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可到單位所在轄區公積金中心進行投訴或撥打公積金客服熱線12329反映。
另外,她表示為緩解現場交易壓力,該中心已開發“網上營業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年已計劃升級短信發送系統,屆時短信提醒內容將包括借款人的貸款逾期金額,更方便借款人查詢。 記者 劉蘭星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