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賓路上一輛報廢車身貼上了廣告。
半島都市報6月24日訊(記者 張永平) 近日,記者走訪市區看到,為了打廣告,不少商家將報廢車車身貼上廣告,停在小區或人流量大的路邊。此舉既占了停車位,又影響城市形象,引起不少市民反感。
“有輛報廢車車上還打著廣告,停在那至少一個月了,白白占了一個車位?!苯眨忻癫滔壬虮緢蠓从撤Q,一輛報廢廣告車停在
日照市人民醫院東門已經很長時間了,影響市容。
6月19日,記者來到日照市人民醫院東門,見到了這輛報廢廣告車,只見這輛車破舊不堪,后輪輪胎也癟了,車身中貼有某裝飾品牌的廣告。不過記者注意到該品牌活動時間為4月20日~5月19日,雖然活動時間已過,但這輛車卻仍停在那里。從6月19日至24日,記者看到這輛報廢廣告車壓根就沒動過?!斑@車子里面啥也沒有,估計就是輛報廢車,報廢車一輛也不值幾個錢,放在這打廣告 ,商家為了做廣告真是啥辦法也有啊。”住在附近的王先生說。
記者走訪發現,市區多個地區路邊都停有類似的報廢車,車身上也都貼滿了廣告。在迎賓路上一輛破舊不堪的皮卡車身上貼有某建材品牌廣告,在不遠處還有茶葉、汽配等多輛廣告宣傳車,有的直接在車上上噴涂著廣告。
據了解,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利用交通工具繪制、張貼、懸掛的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戶外廣告登記,領取《戶外廣告登記證》。也就是說,即使不是報廢車做廣告也需要按照相應的程序操作,不能想打廣告就隨便打廣告。日照市交警支隊交管科工作人員介紹說,用報廢車做廣告是不允許的,達到報廢年限的車需要強制報廢,不允許上路也不允許用來做廣告。如果報廢車停在路邊多日,交警部門有權將其強制拖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