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李滄區的市民周先生花費1600元在李滄區遵義路一
足療店辦理了一張貴賓卡,使用期為一年。5月,周先生到該足療店消費時,該足療店上寫著“
停業裝修”,一直到6月16日才開業。6月18日,周先生再次到足療店消費時,要求足療店經理延長貴賓卡的使用期限,彌補店面裝修時自己不能消費的損失,足療店經理稱店面裝修屬于“不可抗力”拒絕了周先生要求。周先生不能接受這一解釋,6月19日上午他就將此事投訴到李滄區消保委。經過調解,足療店同意在周先生的貴賓卡期滿后為其再順延一個月服務期限,并向周先生賠禮道歉。
記者 郭冰 通訊員 李濤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朱貴濤]